夫妻財產制度
夫妻財產還有分制度?
案例:
芒果和奶酪終於完成了結婚登記,但兩人開始為婚後應該用哪一種財產制度而發愁,芒果和奶酪該如何選擇呢?
解析:
法定財產制 (民法第1071條) | 約定共同財產制 (民法第1044條) | 約定分別財產制 (民法第1031條) | |
財產分類 | 分為婚前財產及婚後財產 | 分為特有財產及共有財產 | 各自擁有自己的財產 |
處分權限 | 除家庭共同支出外,其餘財產各自自行處分 | 除特有財產外(夫妻各自受贈之物),其餘皆共同處分及負擔 | 管理財產及清償債務皆各自承擔 |
婚姻關係結束時,財產如何分配 | 夫妻婚後財產扣掉法定費用後再相減,得到兩人財產差額後,再各取一半 | 關係存續時的共有財產,一人分一半 | 夫妻皆各自管理各自財產,無如何分配之說 |
各個夫妻財產的制度沒有好壞之分,只有適合與否,如果夫妻在沒有特別約定的狀況下,原則上法律都認定以法定財產制為主,但若想改用共同財產制或是分別財產制,則須經由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約定,而該登記則需到夫妻住所之地的法院進行登記,若是想要有更細項的規定,不妨找個律師共同擬定細項條款,以求最大程度保障自己在婚姻中的利益。